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问题探析
来源:当代经济 作者:吴金波 陈会英 周衍平 日期:2008-04-01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视角探讨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问题,通过分析植物品种权的特性,重点剖析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的依据与现状、融资运营的不利因素,以及利用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应具备的条件,以促进植物品种权有效运转,实现品种权最佳融资运营价值。
【关键词】植物品种权 融资运营 证券化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确立,极大地调动了科技工作者培育植物新品种的积极性与创造力。随着我国植物品种权立法的完善和申请量的增加,只有加快促进植物品种权的合理运营,才能实现植物品种权资源优化配置。据统计,近几年育种科研与开发的总投入为3.3亿元,平均每个品种投入66万元,其中政府投入11万元,仅占17%,企业、育种单位、合作方式及其他方式投入高达55万元,占83%,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的农作物育种科研的投入机制。由于我国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在目前种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有能力购买品种权及专利技术的企业较少,金融机构等也因植物品种权实施的成功率低、风险较大而“望而却步”,致使许多植物品种权因资金不足、风险过大而实施率不高。本文对我国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问题进行研究,重点剖析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的依据与现状、融资运营的不利因素及利用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应具备的条件,以探求促进植物品种权有效实施的最佳融资运营路径选择。
一、利用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的依据与现状
植物品种权交易是权利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普遍方式,而将其作为一种融资运营的基础,使企业通过经营获得收益,也是利用其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方式。权利人拥有权利,进而授权他人使用,再由权利人取得权利金,是权利人取得权利财产价值的基本模式。在传统的财产权体系中,除了买卖、授权他人利用以换取权利金之外,当权利人有需要时,也可以以该种权利作为担保向金融业者借贷,例如抵押房屋以借贷金钱、留置其他动产以换取金钱等。然而,知识产权并非依附在有形的具体物品上,因此除了买卖、授权等行为外,知识产权人很少利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担保以换取融资运营,但这种情况在知识经济时代发生了变化。美国、欧洲等地,为了鼓励民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创造较高的经济价值,纷纷开始利用知识产权作为融资运营担保的规划与实验。除了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以换取融资运营,有些国家又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开始了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务操作。
1、植物品种权具有资产的属性。植物品种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由人类精神活动或知识层面的创作而生。这类藉由人类思考的精神活动所创作的成果,不但具体明确,也多是由某一特定人或某一特定团队所创作。知识产权具备了无形资产的特质,本质上属于无形资产。会计上把资产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植物品种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具有这一特性,因此可以用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特性进行融资运营。
目前,利用知识产权融资运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抵押贷款,二是证券化。美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运营较早一些。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自2006年9月份开展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运营工作以来,共帮助了14家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贷款资金达到1300万人民币。2006年,北京市部分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科技型企业开辟新的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也发文鼓励和支持此类知识产权融资运营业务的开展,使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出台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融资运营贴息计划,联合园区商业银行和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的商业贷款。北京中关村率先构建知识产权融资运营平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2007年7月25日下午在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举行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资助资金发放仪式,园区内4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融资运营平台,成功获得首批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资金。但是,中国知识产权融资运营现状不容乐观。统计显示,中国拥有163万项专利权,近10年只有682项去银行换到了贷款,专利权质押融资运营总额不到50亿元人民币,还抵不上西方国家一个大型风险投资项目的融资运营金额。
2、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是企业的实际需要。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需要通过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进行融资运营。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运营需求初步估计近5000亿元,但截至2006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不到1000亿元。高科技中小企业大多刚刚起步,少有固定资产投资,也就没有有形资产向银行抵押融资运营,因此以其自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贷款质押,已成为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迫切愿望。随着我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国种业逐步呈现由品种培育、品种推广、种子生产(繁殖)和种子经营等形成的种业产业链,种业企业数量多且规模小,无序竞争,市场占有率和集中度低。我国种子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只有18个,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只有7个。中国种业50强企业的明显特点是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显著增加,从丰乐种业、隆平高科、敦煌种业、登海种业等上市公司情况看,种业上市公司中没有大型的业绩优良的蓝筹股,普遍总股本都比较小,资产规模还比较低。将种业企业拥有的品种权抵押或证券化融资运营是中国种业企业的实际需求。
二、利用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的不利因素
1、植物品种权权利的不确定性。植物品种权虽然也是一种资产,其权利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但是在其存续以及后续的发展使用上,植物品种权的稳定性相较于其他资产来说,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植物品种权由于其应用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现效果不稳定的情况,从而影响其经济利益,如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就会影响其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这是植物品种权本身权利的一种特质,因此利用其相关利益进行融资运营,不管是提供贷款的银行或是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者,都有可能因其后续的变故而面临较高的风险。尽管农业技术创新成本很高,但模仿学习成本却很低。由于农业技术的自身特性与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弱质性、分散性和田间公示性等特点,决定了植物品种权交易实施组织的特殊性、复杂性,使得农业技术难以像工业技术一样易于“保密”,也难以解决“免费搭车”问题,因而增加了植物品种权融资运营实施组织管理与保护的难度。
2、植物品种权估价的困难。资产价值的判断,也就是鉴价(或称为估价),是利用资产向银行业者进行融资运营贷款或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非常前置也相当重要的一个步骤。缺乏鉴价的步骤,银行无法确保授信的额度、贷款的数目;缺乏对于资产价值的确定,便无法确认基础资产的价值,以及有效评估将来可能创造的收益,以发行有价证券。植物品种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自然在利用其权利进行借贷或证券化的行为时,也必须做好鉴价的基础工作。然而,对于植物品种权的鉴价,我们在理论与实务上仍处于摸索发展的阶段。对于同一植物品种权采取不同的鉴价方式与标准,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价值判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利用其进行融资运营。
3、植物品种权经济寿命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的特质在于国家赋予某种经济上排他的权利,以保护人类精神文化上的发明与创作。而经济利益的基础,并不在知识产权本身,知识产权只是提供排他的保护,真正能创造经济利益的是权利所附着的客体,例如植物品种权所附着的种子。因此,经济利益不会因为植物品种权的消失而消失,关键点在于该项客体本身能够创造出多少经济价值,所以产品本身的经济价值以及可预期的经济利益,是另外一项影响知识产权鉴价结果的要素。对于植物品种权来说,主要在于透过国家赋予权利一定经济上的独占利益,换取权利人公开其发明,以带动国家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品种的多样化。因此,植物品种可以不断推陈出新,但就是因为这样,产品的价值并不一定与植物品种权法律所保障的权利期限相同。植物品种权的保护期一般有20年,但是该植物品种权所保护的新技术,在市场上可能只有几年的卖点,因为几年之后会有更新更好的其他植物品种权所保护的技术产生。如此一来,虽然旧的植物品种权还有十几年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但是实际在市场上将失去吸引力,其价值自然也将日渐下滑,这种趋势可以预见,但是在进行植物品种权鉴价时,却很难具体化与量化这种可能性。因此,由于植物品种权所附着的标的的经济生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必然会影响植物品种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企业利用其进行融资运营。
[2]